为贯彻落实鹿邑县人才发展规划,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,依据《周口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周人才[]3号)《周口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年县(市、区)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〈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鹿人才[]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引进范围 (一)博士研究生; (二)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; (三)硕士研究生; (四)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(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对应一流学科专业); 二、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55名。详见《鹿邑县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》(附件1)。 三、引进条件 (一)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,并服从组织安排; 3、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人才年龄为45周岁以下,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,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,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。(年龄计算统一截至年9月30日); 4、年9月30日前,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; 5、所学专业、学历、技能、身体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(详见附件1中各类别具体条件要求)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、鹿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; 2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 3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 4、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; 5、曾在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; 6、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; 7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 8、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 9、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。 四、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,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。引进程序包括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录用等。 (一)报名。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。 1.网上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0月24日下午6时止(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)。报名方式及要求:登录鹿邑县人才信息网(
|